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公告 |
|||
项目名称 |
耿家坪社区后坪组土地出租(原堰塘) |
||
项目编号 |
422801005A24110001 |
||
出租方名称 |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基本信息 |
挂牌底价 |
总价:80640元(26880元/年) |
|
交易方式 |
租赁 |
||
出租年限 |
3年 |
||
面 积 |
1600平方米(2.4亩) |
||
所在地区 |
位于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社区后坪组恩施三友贸易东侧 |
||
评估(估价)情况 |
评估公司为湖北华盛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15日。 |
||
交易条件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其他需要披露 的事项 |
1、意向报名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现场查勘联系人:黎玉锋;联系电话:13597817607),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承租权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2.4亩。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 3、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社区后坪组恩施三友贸易东侧,具体地块以出租方指认的为准。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800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5、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以实际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起止日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成交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成交方取得该标的经营权后,须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成交方取得标的后,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8、成交后出租方只提供湖北省非税专用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9、在同等条件下,耿家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10、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湖北华盛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盛恩评报字【2024】第024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1、本次交易承租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租赁交易服务费按成交的总价结算。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经农村产权出租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承租条件: 1、意向报名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处置方案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线下多轮竞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将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方式成交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分前 |
||
保证金金额 |
8000元(人民币) |
||
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及处置方法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将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当年成交价款后,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线下多轮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当年成交价款后,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方式出租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③以线下多轮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 |
||
开户账号 |
42050172860809123456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18-8420622 |
|
联系人 |
田璐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世界硒都-硒博汇4号楼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公告形式 |
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http://nyt.hubei.gov.cn/nczcjy/)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enshi.ovupre.com )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根据公司章程提供合法有效决策文件(原件); 6、承租申请书(向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领取); 8、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