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省国资委向省出资企业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资委(办)下发了《关于公布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从事全省国有企业增资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16】158号),明确指定我所为唯一从事全省国有企业增资业务的定点产权交易机构。
我所将严格按照32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资源优势和资源配置功能,大力推动国企增资业务的市场化和资本化运作,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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